培僑中學 方一菲
初次聽聞這本書,應是在兩、三年前,一個同學介紹給我的。要說,當時我對這書的印象實在是有不少偏差,一來我曾以為這與童年時看的《三毛流浪記》是同一作品,二來也許我把那個同學的想法潛移默化到了書上,便以為這是那種言之無物,無病呻吟的傷痛文學,現在想來真是愧對……不過那都是後話了。
回到《撒哈拉的故事》上,我誠然是十分喜歡這本佳作的。我喜歡它,便是喜歡它真摯,簡約但又熱烈的文字。《撒哈拉的故事》,故名思義,與那片人煙稀少的大漠脫不開關係,而對於那些文化、地理、居民生活的描寫,我素來是討厭那種誇大其詞,或又扭惺作態的文書的。但在三毛的筆下,便使一切都自然了起來。隨便翻開一頁,“街的那一邊,便是那無邊無際的沙漠,平滑、柔軟、安詳,而神秘的一直延到天邊,顏色是淡黃色的,我想月球上的景色,跟此地大約是差不多。”三毛告訴了我沙漠的樣子:它的顏色,它的觸感,它給人的感覺。外加她豐富的,搖曳不定的想像力,便沒有更多了。這是我極喜歡她的文字的原因,她有細膩的情感,但卻從不把它施加對其他東西上。這實在是現代散文作家的常見毛病,總太過頻繁的把自己的情感寄託於外物,反而叫人看不見人文地理,只有繁瑣而連綿的情,叫人迷惑。正所謂,“你要寫樹,你便寫樹,樹不是你的憂愁”。在三毛的敘述下,整本書讀下來都特別舒服。遙記我當時約莫一周便讀完了。因為三毛那簡練,細膩的字行間,就像是如朋友般牽起我的書,告訴我有關她,荷西,與沙漠的一切。一切都那麼的不加修飾,一切都蕩洋在大漠中。
至於書中的內容,也在這幹練的筆觸下活靈活現。主題多是和荷西的生活,和當地人的交往,和三毛在沙漠的探險。前幾篇的篇幅極短,在寫下這讀後感時,不免要翻閱複盤一下,有時竟不知不覺便看完了一章。儘管大概是無心插柳柳成蔭,但這種前短後長的排版倒是讓我發掘出一種趣味。
我幻想是三毛初到沙漠時人生地不熟,便也只得記下些常事,奇觀,直到時間久了才終於與那片金黃的沙地熟絡起來。對於同樣“初入沙漠”的讀者來說,便是引人入勝的。而前幾章雖簡,但也精。比方說有一章寫她與荷西在撒哈拉的生活,那章可太有生氣了!最開始是寫她與荷西的飲食。從“美麗的大銀盤子裡,用碧綠的生菜襯著一大排炸明蝦,杯子裡是深紅色的葡萄酒。”,再到第二天“飯桌上有一個圓圓的馬餃薯餅,一個白麵包,一瓶水。”三毛在沙漠的生活其實不是豐衣足食的——我想這亦是這本書如此真實的原因——三毛不是以旅人的身份到來:她享受著沙漠的美麗,也承受著沙漠的苦痛。她像初到乍來的遊人般開車在沙漠裡亂跑,也像沙漠裡任一普通的婦女般為三金兩銀發愁。接著上邊的故事,三毛荷西二人為帳單發愁時,便萌上了去捉魚的想法。起初說是捉魚做魚乾,好省下些飯菜錢。後邊覺得有意思,發展成了與親朋好友同去,最後玩高興了竟乾脆自掏腰包買菜,買肉、買酒……好配魚吃,為了慶功。結果只得對著更離譜的帳單,以“友情無價”安慰自己。但這個結局顯然配不上三毛和荷西,於是他倆馬上又重拾了“魚”的念頭。這一次,他倆選擇賣魚。兩個素人漁夫,打魚辛苦百倍不說。到了魚市場又是新面孔,好不容易賣去了一家酒店,又有同事幫忙賣掉了餘下的雜魚。晚上要吃麵條,荷西又氣不過,稱是辛苦了一天要犒勞自己,要去下館子。到了館子,又好巧不巧遇見了上司。走個形式搶著買單,又給荷西搶著了——一天賺的錢就這麼沒了。後來二人想起經理給的支票還沒提現,正要歡喜,卻發覺票被三毛不小心洗了。只得“我坐在浴室門口的石階上,又哭又笑起來。”多麼的趣味橫生!三毛便是這樣的作家,經歷的事並不算愉快,甚至有時在文章裡喊苦,但又卻永遠用那般有趣的手法來描摹。就像是,下半身困在流沙裡——上半身在看天空。
但要說這只是本精彩的遊記,又是不太準確。《撒哈拉的故事》,名為故事,其實也是十分現實的,而現實總不那麼美好。三毛不是個批判家,她並不責怪,或者讚美什麼,而是用更震憾人心的方式——用一字一句寫下來。提到這個話題,便不得不提一個叫“姑卡”的撒哈拉姑娘了。姑卡與三毛是朋友,是個僅十幾歲的年經女孩,早在故事的第三章便登場了。但在初閱這本書時,我便注意到了第三章那奇怪的名字——《娃娃新娘》。原來,在那個村莊裡,婚姻不僅是包辦的,還有極奇古怪的習俗。引用文中姑卡哥哥的話:“結婚不掙扎,事後要被人笑話的。”於是幼小的姑卡穿著華服,被一批人從屋裡拖出來,姑卡在哭,大家在笑。姑卡突然伸手去抓其中一人(她丈夫)的臉,抓出血痕來。那人便用手反扭姑卡的手指,然後一切都寂靜了下來。幾個小時後,便是第二環節。再引用一句姑卡哥的話“入洞房要哭叫”。於是三毛在內的一行人便寄在外邊,如看表演般看姑卡的丈夫走進房間,然後等待,直到傳來一聲哭似的尖噓。嚴重的性別不平等,以暴力為榮的慶典,以約束為方式的婚姻。警醒著我們大漠黑暗的一面,揭露著它的野蠻,落後。這些東西不只存在于第三章,也滲透在其他文字裡。就像女人不願去醫院,三毛被當成“神醫”,東邊部落的詛咒。那種原始,野蠻正是大漠的一部分,但充滿好奇又個擁故事的人,流傳千古的傳說與手藝,也是它的一部分,就像綠洲充滿生機,而流沙同時吞噬人群。
這就是撒哈拉的故事,愛情,民俗與殘忍的故事。但除此之外,有一個因素一直在吸引著我,那便是三毛本身。故事用的是第一人稱,因此,所有的那些故事,都是由三毛出發的。我實在愛極了她的浪漫,就像我之前所說的:許多事,其實都或是悲事,或是喜事。但三毛,讓它們成為了故事。我於是好奇,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,才能寫下如此的文字,才能擁有如此跳脫的視角。查了一翻回來才知道,她從小自卑,不善交際,因為“墨汁事件”休了七年的學,但轉念一想,反而讓我大為觸動:就是這樣的一個三毛,失去了七年的時光,竟從未被世俗撼動幾分。以至於多年後,她的視角還是那麼清澈。我不禁想,這是一種什麼?而我最終認為這是一種勇敢,我看她的事蹟,便常常想像她為何能那麼輕易的去往撒哈拉。她在書中說:因為她想,因為那是她小學時便有的念想。沒了。可這就足夠了嗎?那至於其他的呢?去了沙漠怎麼保持工作,夠不夠錢,危不危險?我想我確實是在睹物思人——我在想我的升學。這可困擾了我許久。我一直是懂憬生物專業的,在我愚昧無知時,我尚能堅持這個理想。但當我終於走到學業的邊際,社會的入口,面對網上種種“生物是天坑……不好找工作……賺不了大錢”,我終於是退卻了。我並不盼望著大富大貴,但叫我面對可能失去的小康生活,我還是犯難的。但叫我去學“金融”,“經濟”,“商業管理”,我更是一百萬個不願意。我於是想過些折中的方法,但我終究是放不下的。好比三毛在沙漠與工作之中選擇了兒童沙場和請假半天,這實在是難以苟同,幸運的是,在看了這本書後,我有些明白了。一來,我其實還不是那個在思考沙漠的三毛,我是那個休年中的三毛。我相信,她那時,一定也想不通未來的沙漠。但至少,我可以像她一樣,堅定本心的度過這“七年”。人們總說世俗化是不可避免的,我們都會變成為私欲,金錢而生的傢伙。但在這輿論的一角,我看見一片金色的沙漠——我看見它的生機,我看見它的黑暗——我看見一個孩子在上面奔跑。